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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政府及13個區公所目,前共設有14處法律諮詢服務據點服務民眾,103年共697場次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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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政府及13個區公所目,前共設有14處法律諮詢服務據點服務民眾,103年共697場次,受理10,915件;104年共776場次,受理10,204件;105年至8月底共487場次,受理4,167件,顯見民眾對於法律諮詢的需求相當大。請問:
(一)有民眾反應希望增加的諮詢時間、地點,及諮詢環境可以更加隱密顧及隱私,法務局有何應對措施?
(二)由於一般民眾上班不容易請假,法務局是否評估增加夜間或假日法律諮詢的時段?
(三)由於科技進步,各種視訊通話功能完善,法務局自104年7月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合作開辦視訊法律諮詢服務,並於全市設置19處視訊法律諮詢服務據點。但自104年7月29日開始受理視訊法律諮詢,至12月31日止共辦理30件;105年1月1日至7月31日,也只受理視訊法律諮詢事件計144件,顯見民眾使用視訊法律諮詢的次數不高,請問原因何在?
(四)事實上,民眾對於法扶基金桃園分會提供視訊法律諮詢服務的資訊,目前尚不普及。法務局是否有加強宣傳的具體措施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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